按该法规谘询草案订定有关建造、设备及服务方面的要素载於法规附表中,方便使用者查阅,亦有利旅游局履行其发牌及稽查职责;三个附表包括建造、设备、人员在场所内提供的服务及其能力,其中建造方面订定场所需遵守的要件,如规模大小、面积等;设备则指场所应配置的设备及用具。
copyright dedecms 谘询草案列明评定场所特定级别的必要及所需要件,场所的特别性质如在具历史价值的建筑物或已甄别为纪念物的地方上开设酒店,若具足够理据,在某些情况下得豁免部分要件或以别的要件代替;亦得向被确认为属创新及高增值的旅游产品方案豁免要件;并拟加入现行法例未具备的弹性元素。
酒店六年重评级
酒店场所的级别方面,现行法例分为二星至五星豪华酒店、旅游综合体、二星及三星公寓;谘询草案建议酒店级别只分一星至五星豪华酒店;餐厅的级别则为现行的二级、一级及豪华,改分为一级餐厅及豪华餐厅;酒吧则由一级及豪华,改分为一般酒吧及豪华酒吧。
旅游局有权向酒店、豪华餐厅、豪华酒吧及设於酒店内的一般餐厅及酒吧等场所发出准照及监察,民政总署则有权向设於酒店外的一般餐厅及酒吧等场所发出准照及进行监察。舞厅及卡拉OK则不再是获独立发牌的业务,餐厅及或酒吧的持牌人得申请许可,便可以在场所内设置供跳舞用的厅或空间,或卡拉OK业务。
各项准照由每年续期改为每两年续期一次,酒店每六年由重审委员会强制性重审级别一次,重审委员会到酒店现场查核,以判断是否可以维持有关评级还是应该更改级别;在评估时要考虑酒店的基建状况、所提供服务的各种有形元素,包括作出的修缮及改善,给予人员的培训、采取的环保措施等,以及曾触犯的违法行为、被科处的罚款或处罚、所接获投诉史等。
织梦好,好织梦
谘询草案建议在同一建筑物内可开设不同级别的多间酒店,酒店必须最少有十个住宿单位。草案建议不得在全部或部分作住宅用的楼宇内开设酒吧,以回应居民就夜间酒吧活动带来的噪音及骚扰等方面所提出的抗议;并禁止未满十六岁人士进入酒吧。
无牌酒店罚廿万
草案建议酒店、餐厅及酒吧须各自开发及更新常规守则,以确保所经营业务清洁卫生,不遵守有关守则将被罚款;未持有旅游局发出的准照从事酒店业务罚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如经营酒店、餐厅或酒吧业务时对安全或卫生造成损害,可立即关闭场所最长达六个月;当处罚决定已转为不可申诉,有关人士又未有缴交其应付罚款时,不得办理经营准照的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