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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主委赖幸媛宣布驻澳门台北经济文化中心即日更名为“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织梦好,好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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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驻澳机构台北 经济文化中心昨日起更名为“台北 经济文化办事处”,将进一步促进台澳两地在经贸旅游、科技环保、教育、医疗卫生及文化创意等各领域交流。与此同时,特区政府亦获准在台湾设立“ 澳门经济文化办事处”。
“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主委”赖幸媛昨日在台北宣布,台湾驻香港机构中华旅行社、驻 澳门机构台北 经济文化中心,即日起改名为“台北 经济文化办事处”。她表示,“陆委会”已和香港、 澳门特区政府达成四项共识,分别把驻港、澳机构改名为“台北 经济文化办事处”、提升 办事处实质地位和功能、台湾驻港澳机构人员获得类似驻外人员优待安排,以及香港、 澳门政府来台设综合 办事处。以往台湾驻 澳门机构在一九八九年以葡文登记,当时并无中文名称;至一九九○年增加中、英文名称“驻 澳门台北贸易旅游 办事处”(**ei Trade & Tourism Office)。
本文来自织梦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今年三月正式向台湾提出设立办事机构,当时“陆委会”亦要求台湾驻 澳门机构对外名称更名,并提升功能地位,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台湾方面表示,“台北 经济文化办事处”日後的业务功能包括促进经贸旅游、科技环保、教育、医疗卫生及文化创意等。
“台北 经济文化办事处”主任罗木坤昨日接受访问表示,在更名前,“中心”与 澳门一直在经贸、旅游、文化等各方面有相互合作,日後台澳两地的交往将迈入新的阶段,“ 办事处”将为台湾与 澳门的交流提供更好的服务。他指出,“ 办事处”短期内仍会继续原有的工作范畴与人员编制。对於两地司法协作功能,“台北 经济文化办事处”在 澳门亦会有这方面的职能,相信范围亦较为广泛,对两地预防及打击犯罪有积极作用。相信“台北 经济文化办事处”与“ 澳门经济文化办事处”职能相近,双方日後在业务上不排除有更多的合作。台北方面将为“ 澳门经济文化办事处”提供更多的便利,日後“ 办事处”的工作将在质与量方面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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