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住房及城乡建设部、经济局及工务局昨日合办“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
专业人员资格互认”探讨及讲解会,向本澳建筑业界介绍本地
专业认证
制度的发展方向、内地相关资格的考核情况、内地与香港互相认证的经验。工务局表示,建筑界人士
专业认证
制度法律法规草案文本正在修改,预计年底可进入立法程序。
现正修改草案文本
讲解会昨日上午九时半在国际银行大厦会议室举行,工务局副局长刘振沧,国家住房及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处长陈波、人事司
专业人才与培训处长何志方主讲。三人向与会者介绍了本澳现时建筑
专业人员认证
制度的情况及发展方向,内地建筑相关
专业人员资格管理法律法规、资格管理设置情况和内地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考核及管理
制度,以及资格互认的目的和意义、内地与香港
专业人员资格互认情况及互认程序和申请资格互认者的培训、测试及面试等内容。
织梦好,好织梦 刘振沧受访表示,现行法律,本澳
专业人员仅能为其
专业注册登记。政府在这基础上,一直按既定计划,设
专业谘询委员会跟进,探讨制订
专业认证
制度。○九年已制订建筑界人士
专业认证
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文本已进入修改阶段。预计文本可在年底或明年初进入立法程序。
介绍与港互认经验
刘振沧称,随着《内地与澳门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不同服务行业向本澳开放,鼓励了内地与本澳
专业人员的资格互认,推动双方
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和两地社会经济发展,有利本澳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基於有关
制度将进入立法程序,期望透过讲解会,为本澳建筑工程考核
制度提供参考,探讨两地未来
专业资格互认的工作路向。同时先让与会者了解现时内地建筑业界的
专业认证资格、管理
制度、执业规定和考核的最新情况,并加入内地和香港资格互认经验供参考,为日後内地和本澳互认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