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思娅)无意中看到刚刚陪完自己[ZiJi]的歌厅[GeTing]小姐[XiaoJie],又与其他男子[NanZi]搭讪,王可持刀将男子[NanZi]扎死。记者昨天获悉,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件。 据检察机关指控,去年9月10日晚上9点左右,王可、杨狄、曲勇男和刘强在石景山区古城南路55号金玉阁歌厅[GeTing]北侧,无故对男子[NanZi]边某进行殴打,王可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向边某的背部、腿部猛刺数刀,导致对方失血过多死亡。事后,杨狄指使刘强将王可作案时使用的尖刀及所穿衣物丢弃。去年9月12日,4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王可在法庭上称,事发当晚,他和老乡杨狄、刘强、曲勇男以及刘强的女朋友一起去歌厅[GeTing]唱歌,进入包间后,他和杨狄分别叫了一名小姐[XiaoJie]陪着唱歌、喝酒。当酒喝得差不多时,王可独自去买烟,看到刚才陪自己[ZiJi]的小姐[XiaoJie]和一名陌生男子[NanZi]说话,他觉得“自己[ZiJi]的妞”被别人“抢”了。回到歌厅[GeTing]后,王可叫上杨狄等人找陌生男子[NanZi]“算账”。打斗中,王可持刀连扎对方数刀。事发后,4人打车逃离现场。 检察机关认为,王可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另外三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另外,曾帮助王可丢弃尖刀和带血衣物的杨狄及刘强还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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