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回答检方讯问。昨日,李学功因在14年前引爆自家酒楼,涉嫌爆炸罪受审。
新京报讯 深夜一声巨响,两层酒楼内发生爆炸,而涉嫌引爆炸药的则是酒楼老板。
昨日,潜逃14年的被告人李学功涉嫌爆炸罪在一中院受审。庭上,李学功称,制造爆炸假象只为骗取保险。
案发
指甲残留TNT粉末
1997年12月4日凌晨,北京市清河农场的一座二层酒楼发生了爆炸。
正在酒楼外巡逻的巡防员陈述目击经过时称,当时,酒楼燃起熊熊大火,窗玻璃被映得通红。随后,传来一声巨响和服务员的惨叫声。服务员们参加救火时,酒楼里传出多声爆炸巨响。酒楼老板李学功一边喊着“着火了!着火了……”一边带人跑到了酒楼外的小树林中。
消防部门接警赶到后将大火扑灭。在随后的火灾现场勘查时,消防人员发现燃烧严重的酒楼后厨房的门有被人为破坏的痕迹,同时现场有TNT炸药的残留。
北京市公安局清河分局介入调查,并在李学功的手指甲上发现了TNT粉末。潜逃
14年间未与家人联系
事发当天,李学功因爆炸耳膜破损,在医院治疗期间,接受了警方问话。事后,他感觉事情不妙,在同年12月8日,悄悄离开医院,开始了他14年的逃亡生涯。
据公诉人介绍,李学功在逃亡期间一直没有和家人联系。其原配妻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在李学功缺席的情况下,判决二人离婚。而李学功在逃亡期间,做小生意为生,还重新组织了家庭。
2011年12月13日,李学功被警方刑事拘留。
指控
建议10年以上量刑
昨天庭上,检方指控,李学功在1997年11月间,伙同韩立栋(已获刑10年)从河北个体铁矿承包户处,非法购得四包炸药及雷管等物。同年12月3日晚,二人经过预谋潜入李学功酒楼,并在4日凌晨点燃炸药和汽油,引爆酒楼。爆炸造成酒店直接经济损失7万余元,两名酒楼服务员受轻微伤。李学功自己左耳膜破损、右耳膜出血,听力受到影响。
检方认为,李学功涉嫌爆炸罪,建议法院在10年以上量刑。
李学功称,炸酒楼的目的就是为了骗保。
辩方认为,李学功炸毁的是自己的酒楼,而且实施爆炸是为了骗保,因此主观恶性较轻。
检方则认为,爆炸罪保护的法义是公共安全,李学功的主观目的与行为本身的危害性是两个层面问题。
昨日,该案未当庭宣判。
■ 对话
“打算骗保后投资洗车场”
公诉人:你为什么要购买炸药?
李学功:一开始也没有这个念头,但是酒楼投保后一段时间,感觉开饭店来钱慢,想要制造骗局骗保。
公诉人:你酒楼周围都有什么设施?
李学功:酒楼西边是一家物资供应站,北边有火锅城、理发店。
公诉人:你在实施爆炸行为的时候,考虑过这些公共设施和人吗?
李学功:当时没有多想,也没有想完全炸毁,就想做一个假象。
公诉人:你和同伙韩立栋是怎么商量的?
李学功:他是我的一个朋友,认识开矿的,矿上有炸药。我们俩就想着骗到钱后,一起去投资开洗车场。
公诉人:逃亡14年间为什么没有投案?
李学功:害怕,当时没有想过这些后果。
公诉人:你现在如何看自己的行为?
李学功:我知道错了,逃跑了14年,也没有看过自己的家人、孩子……希望审判长、审判员能够宽恕我,让我早点回归社会。
■ 供述
“没想到威力那么大”
李学功,绰号二子。案发那年,他26岁。
李学功称,事发前,他在北京清河农场一条相对繁华的街道上开了一家酒楼。酒楼开业后,生意还不错,但来钱太慢,经营起来比较辛苦、还存在一定风险。1997年9月,他发现酒楼的一个墙角有裂缝,于是就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个体工商业户和合作经营组织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60万元,年保险费3000元,保险期限1年。
李学功的同案韩立栋供述,李学功投保两个月后,酒楼没有出过险。当时,李学功找到他说,自己经营了一家鱼塘,但一直捞不上鱼,问他能否找点炸药放在鱼坑里“炸鱼”。于是,他们二人包了一辆车,来到河北省山里一个开矿的朋友那里,以“炸鱼”为名,花了100元从朋友处买来了四包炸药和雷管等东西。二人回到清河农场后,李学功向他说出了实情——用炸药和汽油破坏酒楼、制造骗局,进而骗取保险费。
相关材料显示,韩立栋知道李学功搞炸药的目的后,不但没有表示反对,反倒和李学功一起商量“实施细则”。
1997年12月3日晚上,韩立栋趁人少时来到酒楼附近,并按照计划从后门进入酒楼,用钳子剪断了后门附近的铁丝网,造成“外人入侵”的假象。二人在酒楼内会合后,李学功负责洒汽油放火,韩立栋负责点炸药。
“没想到威力那么大!”李学功称,一声巨响后,他已来不及躲闪,赶紧喊着“着火了”,并叫醒在宿舍里休息的厨师和服务员,一同跑了出去。
本组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张媛 摄影/通讯员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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