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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四类人员参加培训享受补贴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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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开始,全省范围内的困难企业将展开在岗职工技能提升、转业转岗、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职业培训,并可享受一定的补贴。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每名在岗职工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300元/人。对培训期限不足1年的失业返乡农民工培训,可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参加相应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城镇失业人员也将得到3至6个月的带补贴再就业培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重点开发面向城市社区就业的服务类技能培训项目。其中,对参加失业登记的大学生,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其参加相关领域的技能培训,突出操作技能训练,提高其就业能力;对有创业意愿和需求的失业人员,组织参加创业培训,促进其自主创业。对城镇失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所需经费由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补贴,对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工种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期限3个月的,补助300元/人,期限3个月以上,每增加1个月,培训补助增加100元/人,SYB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每人1000元。
组织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到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参加6至12个月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农村“两后生”经培训后,培训时间6个月的,须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时间1年的,须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各技工学校也将面向农村“两后生”招生。 对“农村两后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由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培训时间达到6个月的每人补贴600元,培训时间6个月以上,每延长1个月,培训补贴每人增加100元,3个月以下的,按现行失业人员培训补贴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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