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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3月4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从今年年起,我省将提高企业伤残职工伤残待遇和享受伤残津贴职工(人员)、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冬季采暖费补贴标准,其中伤残待遇上调范围涉及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内容。
企业伤残职工(人员)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为: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50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43元,三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37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30元;企业难以安排工作、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24元,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10元,本次调整后,伤残津贴仍未达到660元的调整到660元。生活护理费调整内容为: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39元,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29元。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内容为:配偶每人每月增加55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2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
另外,享受伤残津贴职工(人员)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冬季采暖费补贴标准也将开始实施,享受伤残津贴的1~4级工伤职工和5~6级工伤职工每人每年度补贴700元,而每名因工死亡职工经核定的各供养亲属补贴之和每年为700元。记者 李彦琴 为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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