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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代表委员的建言“落地有声”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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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内容:提案建议建立由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出资的城镇困难群体医保合理分担机制,同时对缴费困难的企业,先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以解决其职工住院和大病医疗问题。城镇职工除了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可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和不同层次人群的医疗需求,建立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用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及社会医疗救助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障措施。
答复:省民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在答复中说,近年来,我省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建立,多层次医疗救助方式逐步成形,截至2007年底共救助65万人次。2006年底,我省就启动实施了济困病床政策,缓解了城市低收入人群和农村特困人群就医困难问题。下一步,我省民政将积极与财政、卫生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合理制定医疗救助方案,将院前救助与院后救助相结合、门诊救助与住院救助相结合、全额救助与差额救助相结合,切实提高救助效果。
落实情况:2008年,甘肃省14个市州目前整体纳入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截至去年10月底,全省共有259.61万名城镇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83.61%。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由2007年的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80元。
提案内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要布设在城市基础设施、生活设施配套的成熟区、中心区;要采取招标形式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新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地下部分,廉租给居住人口,既解决他们住房困难,也解决他们就业和收入问题;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成熟区的地皮,一般不再进行商品房建设用地拍卖,应都由政府规划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对城市边缘地段实行拍卖,由开发商投资开发经营;省政府要发布关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实施意见。
答复: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在答复中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2007年列入了省政府为民兴办的12件实事之一。截至去年底,全省累计筹集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资金3.5亿元。2008年又列为省政府为民所办的14件实事之一。全省14个市州政府与所辖县市政府都签订了廉租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同时,在城市规划等方面将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创造条件,尽量方便低收入居民家庭生活工作需要。
落实情况:截至2008年11月底,我省已实现廉租住房保障7.78万户,占年初省政府确定的廉租住房保障责任目标的221.3%。目前,全省已开工建设廉租房9628套、46.22万m2,投资额3.78亿元,占年初省政府确定的责任目标的308.1%。省建设厅日前向社会公告,2008年12月底,我省有11.02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约20万人,通过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改善了住房条件。
首席记者朱婕记者崔雪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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