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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严查“两节”期间价格违法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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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12月30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首席记者朱婕)元旦、春节,市场不能乱涨价!12月29日,省物价局专门针对两节期间市场价格发出“监管令”,要求各级价格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两节期间价格违法行为,同时要求已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方,在节前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
省物价局要求各级价格部门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粮油、肉禽蛋菜奶、交通运输、液化气等群众生活必需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准确地报送情况。健全价格应急机制,市场价格一旦发生异常波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在节前适时对商贸、交通运输、餐饮等行业召开提醒告诫会,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经营者自觉加强自律,合理制定价格,履行明码标价义务。要在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巡查,规范交通站场、餐饮企业、商贸企业、旅游景点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行为,及时纠正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及时更正过时的价费公示内容。
节日期间,各级价格部门“12358”价格举报电话将全天候畅通。物价部门提醒市民注意保存有关票据,一旦发现价格违法问题,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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