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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兰州企业将减负15亿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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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兰州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
据悉,根据增值税转型的新政策,负责兰州辖区国税征管的兰州市国税局、甘肃省国税局直属分局、兰州高新区国税局等3家独立征收单位近期对2009年的减税情况进行了测算,预计该新政总体将为兰州市中小企业减负15亿元左右。
而对于国家出台的房地产税收减免新政以及我省出台的楼市税收减免新政会给兰州纳税人带来多少利好,甘肃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对于各房地产企业及购房者来说无疑是一项利好政策,从一定程度上能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负,但是具体能够减免多少,目前还无法做出预算。
据该负责人介绍,我省新政中所提出的“对人均住房面积未达到当地人均水平而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契税降至1%,暂免征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规定肯定要落实,但是在执行起来还有很多问题和难度。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道,由于目前兰州市房地产部门并没有实现信息共享,一些个人的信息有关部门很难准确掌握。如某购房人已在七里河区有一套住房,后又在城关区购买一套住房,但是两区并未实现信息联动,地税部门对购买人购买的是否为第二套住房不好掌握,目前只能采取承诺制的办法,即由购房人自觉如实提供购房信息。所以,下一步地税部门将联合房地产部门进一步研究措施,更好地落实相关楼市税收减免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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