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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高管违规发薪 保监会颁“限薪令”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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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12月12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一度在社会上引发热议的保险高管高薪问题有望得到控制!昨日,中国保监会专门下发《关于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薪酬发放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格禁止保险公司违规发放薪酬,同时切实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暂停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据悉,《通知》主要针对保监会直管的5家国有保险公司——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再保险、中保控股和中国信保的总部及其分支机构,而其他中资股份制保险公司也要依照本《通知》精神,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工作的管理。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有保险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此次通知暂停实施股权激励后,国有保险公司负责人薪酬将由基本薪金、绩效薪金、福利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薪金是根据各公司经营规模、经营管理难度、所承担的责任和所在地区保险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金则以基本薪金为基数,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确定,最高不得超过2.5倍。总体而言,公司负责人的年度薪酬增长率应低于公司平均薪酬增长率。
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平安高管6000万年薪”的问题,《通知》也给出了指导意见,“其他中资股份制保险公司也要依照本《通知》精神,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工作的管理。”
保监会在《通知》中称,中资股份制保险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提名薪酬委员会,要对薪酬制定和发放程序以及薪酬方案的合理性等进行认真审查,并将有关情况作为2008年度公司治理结构报告的重要内容报送保监会。
据悉,财政部目前正积极制定《国有金融企业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由于该办法迟迟未出,从而导致众多国有金融机构的股权激励计划被迫搁浅。记者 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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