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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平: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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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12月8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省委副书记刘伟平12月4日至6日在庆阳市合水县、平凉市泾川县调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时强调,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把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把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从耕地延伸到林地,释放和彰显集体林地蕴藏的潜能和优势,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和空间,确保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刘伟平先后到合水县吉岘乡罗家畔村、店子乡双柳树村,泾川县飞云乡坡头村、高平镇高平村,同基层干部群众亲切交谈,详细询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了解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并对前一段的工作给予了肯定。他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农村集体生产资料的再分配和农民利益的再调整,涉及集体林业经营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市、县、乡党委政府必须准确把握、正确引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工作达到既定目标,取得预期成效。
刘伟平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是对林地和林木进行确权。这项工作做扎实了,就会减少隐患,加快进程。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合理确定确权方案,细化具体操作办法,做到既面对现实,又尊重历史;既考虑集体的权益,又维护农民的利益;既做好有关技术性基础工作,又制定好面上的基本政策规范。对已经确权到户的林地,要进一步做好规范和完善工作,只要大多数群众满意,合同内容真实合法,就不要打乱重来,避免发生一边改革一边上访告状的现象。
刘伟平强调,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把维护好农民的利益,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根本要求。在推进改革中,从方案设计、组织实施到检查评估,都要坚持依法办事,确保农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做到由农民自主选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方式,自主确定集体林权的经营管理方式。要按照不同的社情民意和村情林情,实行一村一策或一组一策,允许存在差异性和多样性,绝不能搞一个模式和一刀切。同时,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确保改革符合当地实际,符合农民意愿,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刘伟平强调指出,在生态受保护的前提下,确保农民得实惠,是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在林改工作中必须始终遵循的基本准则。从现在起,就要着手研究林改确权后如何拓展农民增收的途径和渠道。要组织市县林业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帮助农民选育适宜品种,优化林产品结构,促进生态公益林、经济林和林下种养业的发展,为农民增收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真正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为惠及广大老百姓的德政之举和民心工程。 (王俊民 萧光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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