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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施行以来 甘肃未出现大规模裁员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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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晨报讯(记者田玥)11月24日,记者从全省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培训班上获悉,《劳动合同法》公布施行10个月来,我省劳动用工情况总体平稳,劳动关系比较和谐,未出现和发生因法律的施行而大规模、大范围进行裁员、买断工龄等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法律义务、恶意裁员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情况。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吴雄成介绍,目前,我省一些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企业普通职工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尚未全面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非公企业以及建筑业、餐饮业、服务业用工不规范的问题还比较严重。据统计,2007年全省劳动争议案件为1710件,2008年截至目前已经达1956件,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规范企业合法用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紧迫性。
针对此现状,我省将以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为主线,以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以建筑、餐饮、加工行业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续订、解除(终止)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加强劳动合同的内部管理与宏观监管,完善与劳动合同制度相配套的工资分配、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劳动合同制度的规范运行,提高劳动合同的履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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