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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规定生产牛奶先得有“胺”检能力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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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监局下月起全面审查我省乳制品生产企业
12月起,省质监局将对所有获证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审查,重点核查必备的生产条件和三聚氰胺检验能力,并对主导产品进行抽样,一律送省质检中心检验。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停止生产,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按程序注销其生产许可证。
在审批及换发乳制品生产许可证时,要增加对乳制品生产企业检验能力的审查,企业除能够对原料乳和乳制品进行三聚氰胺检验外,还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检验人员;对达不到条件要求的,必须委托经省级以上质监部门的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签订批批检验委托合同。
《通知》要求,企业在原辅料进厂、生产加工、产品销售等环节,杜绝加入三聚氰胺等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的物质,以及“金玉兰酶”等未经安全危害评估鉴定的制剂,并检查其在这些环节的管理措施是否健全。省质监局在今后的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还将增加对“金玉兰酶”制剂的检验。据介绍,“金玉兰酶”制剂专用于降解牛奶中抗生素的残留,但其安全性风险未知,因此严禁企业在产品中添加此类物质。同时,企业还要定期开展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评价,婴幼儿奶粉应当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不得添加任何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物质。婴幼儿奶粉出厂前应当检测营养成分,并详细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生产企业必须在巴氏杀菌乳和超高温灭菌乳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1/5的汉字,以生鲜牛乳为原料的,分别标注“鲜牛奶/乳”和“纯牛奶/乳”;用复原乳作原料生产液态奶的,标注“复原乳”,并在产品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复原乳所占原料比例。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严加惩处。记者田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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