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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将建百人正县级人才库 符合5条件有望入选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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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和保持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日前,兰州市建立了百名左右的市管正县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并对全市副县级后备干部进行调整补充。
兰州市将建立100名左右的正县级后备干部队伍。正县级后备干部要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及以下资格: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任副县级领导干部4年以上;任副县级非领导职务4年以上,2005年至2007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的也可推荐;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在称职以上。
副县级后备干部除应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具有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正科级职务、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资格外,工作成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副科级干部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也可参与推荐选拔:2005年至2007年连续3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年龄在35岁以下,且任副科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干部。
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将被调整出后备干部名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发现问题,不宜提拔使用的;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有不良影响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标数超过三分之一的,工作平庸、作风不实,威信不高,群众意见较大的;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担负繁重工作任务的;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作为后备干部的。记者 丁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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