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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各大超市停售9月14日前生产的液态奶和奶粉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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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甘肃省工商局等部门已向全省各市州下发紧急通知,兰州市工商局接到省局通知后,于昨日向兰州市各分局、县工商局以及兰州各大零售商超市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全面开展检查市场乳制品清理工作。
据悉,此次乳制品下架后,生产企业必须送省级质检部门指定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对其他乳制品的检验,生产企业可委托质检总局网站上公布的检验机构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对检出三聚氰胺不符合限量值的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在第一时间向质检、卫生等部门报告,并立即召回、封存,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下架的9月14日前生产的奶粉和液态奶,在经检验符合限量值规定的,须在单体产品包装上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标识,才能重新上架销售。2008年9月14日以后生产的已经过批批检验三聚氰胺含量符合限量值的乳制品,不加贴新标识。
“今天下午,我们超市收到了兰州市工商局下发的紧急通知。”华润万家超市主管余丽君昨日下午告诉记者,超市决定连夜将要求下架的产品全部下架封存。兰州一超市相关人士称,这次下架范围直指所有在国内生产的奶粉、液态奶品牌,包括此前坚决澄清自己产品中不含有三聚氰胺的雀巢牛奶,而且表示不认可个别品牌自行张贴“不含三聚氰胺”标识。
有超市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下架令”不仅要求属于清理检查范围内的各种乳制品立即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就地封存,还要其生产企业对下架产品进行清理,并由质监部门派遣的驻厂检测人员“批批检测
”。该人士向记者指出,本次的检测要求非常高,而且检测标准也变成了新公布的“三聚氰胺”含量国家新标准(即“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
就在此次下架前,兰州市还掀起了一股牛奶降价风。此次要求下架的乳制品是否可像其他下架召回产品一样,可凭购物小票到购买商超机构要求退货?对此超市方面的回应是,估计此次下架主要是有关部门出于安全考虑,并不代表这些下架的牛奶有问题,他们也还没接到要求召回、退货的通知,所以“是否能退货,暂无定论”。
记者 祁瑞龙 为您报道
国家统一标识外观为绿色、直径2厘米的圆形标识,标识上的内容为“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因目前仍在下架回收检测阶段,新的检测结果尚未公布,因而市面上还没有贴有相关标识的乳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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