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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房地产老总用“空中楼阁”骗取朋友140万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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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此案将定期宣判
中国甘肃网10月14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刘志广)兰州华鑫房地产开发公司原法人代表张文俊结识了大款朋友后,谎称拥有一块地的开发权,以此骗得朋友200余万元用于公司使用。后来,朋友发觉上当后只要回了60余万元。10月13日,张文俊因为诈骗罪在兰州中院接受审理。
现年52岁的张文俊是兰州华鑫房地产开发公司原法人代表。2004年12月底,他经人介绍认识了大款周某,在得知周某想承揽建设项目的情况后,张文俊便向周某谎称自己的公司已经取得了兰石厂院内一块土地开发建设权,并且想让周某来承包工程。随后,张文俊还专门制作了假文件给周某看,在骗取周某信任后,张文俊多次以公司项目运作需要资金为名,累计从周某处骗取现金200余万元。由于出钱后迟迟拿不到工程,周某于今年年初向警方报案。2008年1月25日,张文俊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逮捕。截至案发,张文俊只归还给周某60余万元。
10月13日的庭审中,公诉机关当庭指控张文俊编造给他人发包工程的虚假事实,骗取他人财物高达14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请法院依法惩处。面对指控,张文俊认为自己的行为不应该算作诈骗,因为他和周某关系良好,周某才将140余万元借给自己使用,而且是连本带息一共200余万元。张文俊的辩护律师认为,张文俊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大,骗来的140余万元多数用于工程投资,他自己并没有挥霍,属于经营上的“拆东墙补西墙”,提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此案定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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