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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供热管理部门表示:物业不得降低供热标准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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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得降低供热标准
鑫报讯 为了保证今冬供暖,尽量减少亏损,兰州静安物业公司供热站将于近期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与业主代表们共同商议供暖问题。初步设想为:将政府规定的4个半月的供暖期延长至5个月,而将政府规定的热标准摄氏18度,调整为摄氏16度,采暖费按政府规定的每平米每月4.2元收取。
昨日下午当记者来到兰州静安物业公司供热站时,该供热站赵站长便拿出了往年的采暖费欠费明细表让记者看,从明细表中显示的数据来看,用户的欠费额从几百元到5000多元不等,更有一些恶意欠费的用户自2002年开始,至今未交过一次采暖费,致使该供热站的用户欠款达到了近35万元之多。他告诉记者,该供热站的供热面积达到了20万平方米,热用户2987户,年耗煤量为7150吨,去年每吨煤的价格为280元,各种费用算下来总共支出了291.2万元,亏损达到了20万元,加之热用户的欠费,亏损更大。
“今年的煤价目前已经涨到了550元,从我们在省内部分煤矿的调查情况来看,煤价还处于一种上涨趋势,在这种情况下,今年光用煤就需支出350万元左右,再加上维修、水、电、人工等费用,算下来,总费用不会低于45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每平方米的热价达到4.8元左右,才能保证正常运行。但近日政府已经确定热价为4.2元,以这个价格,今年我们就得亏损120万元左右。无奈之下,我们决定于近期召开一次业主代表大会,大家共同商议将热标准降低2度,将供暖期延长至5个月是否可行?”
经了解,该供热站的供热设备已经检修完毕,并千方百计储备了120多吨煤。赵站长告诉记者,120多吨煤虽然距离政府规定的储煤量还很远,但供暖还是会如期进行。希望住户们能够积极缴纳采暖费,如果再恶意欠费的话,很可能会在供暖过程中出现因资金缺乏而无法正常供暖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兰州供热管理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供暖期分为初寒期、严寒期、末寒期,在初寒期及末寒期,供热企业的供暖成本相对较低,而在严寒期,为了达到政府规定的最低热标准摄氏18度,有时供热企业都是不计成本的,所以在往年,供热企业主要依靠初寒期、末寒期的成本较低来拉平整个供热期的成本。这样一来,即使是今年的供暖期缩短,供热企业的成本还是降不下来。有些供热企业开始想各种办法,但供热企业降低热标准的这种做法是坚决不允许的,因为经物价部门核算,今年的供热成本每平方米每月为5.08元,而政府规定只能以4.2元收取,这中间的差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的相关文件上已经要求由财政补贴,各供热企业确有困难的可以通过银行贷款来解决前期储煤的问题,届时收到采暖费、财政补贴后可进行还贷,以保证今冬供暖。记者 谈应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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