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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在干部考察中做到“四个标准”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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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临夏市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着重考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重点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真正做到依德才判断优劣,按标准确定取舍,在干部考察中坚持做到“四个标准”。
一是注重政治素质标准。注重考察干部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及思想品质,尤其注重干部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态度和表现,及在政治风浪中能否经受住考验。二是注重干部作风标准。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全面衡量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对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拓进取,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拥护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三是注重工作实绩标准。在考察干部实绩时,根据其职责分工、实际表现、工作能力、所起作用、勤政为民等进行认真考察,做出正确的评价。对不同类型、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干部,提出了相应的标准,不搞一刀切,不用一把尺子衡量。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在这方面的要求更高。四是注重群众公认标准。充分听取和征求各方面意见,采取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评,按照干部花名册指定考察谈话人,广泛征求市人大、政协、纪委、民主党派及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在考察法检两院干部时,邀请市人大负责同志共同考察。同时,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考察、谁负责,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写出考察报告,填写任职呈报表并装入个人档案,有效地确保了干部考察工作的客观公正。
(曹达鑫 车培琴 徐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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