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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民办学校有望免学杂费 实施细则即将出台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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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教育局成教处刘继仁处长向记者介绍说,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在这一政策指引下,兰州市有望推行免除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目前,针对民办学校如何实行免除学杂费正在制定实施细则,民办学校学生免学杂费的标准与公办学校相同。
记者了解到,兰州市城市学校免除学生学杂费补助标准是,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标准的通知》中杂费标准执行,即:本学期初中127元/生,小学92元/生。那么按此标准在民办中小学实行后,就是要从收取的学杂费中核减这部分补助费用。预计这一政策推行后,兰州市将有近万名民办中小学学生受益。
“如果实施细则出台了,国家规定我们减免多少我们就减免多少!”新亚中学校长办公室一位姓王的老师说。王老师表示,民办学样求学的毕竟也是国家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的适龄学生。而且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国家能将民办学校也纳入免学杂费的范围,对于民办教育的发展确实有很大好处。
据了解,目前新亚中学初中每生每学年学费是4500元,在实行免学杂费政策后,每生每年可以少交一百多元。王老师说:“虽然与数千元学费相比,减免的数额并不多,但民办学校能够享受同等待遇,这是一大突破。”
市民王瑜的孩子在兰州科技外语学校上初二,听到民办学校学生也将免学杂费的消息后,高兴地说:“这是个好消息,虽然只免了一百多元,但毕竟减少了开支。”王女士认为,民办学校也是公办学校一个有益的补充,能够与公办学校的学生一样享受国家减免义务教育学杂费的政策,这对孩子的身心发展也有好处。
记者 夏苗 为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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