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曾经因为诈骗被判缓刑的梁家波(别名梁知、梁波、梁帅),在缓刑考验期内不思悔改,利用自己和酒钢公司党委书记同姓的条件,谎称自己是酒钢党委书记之子,四处招摇撞骗。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梁家波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8年11月17日梁家波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在缓刑考验期内,梁家波又重操旧业,干起了诈骗、盗窃的勾当。由于和纨绔子弟长期混在一起,梁家波得知自己与酒钢公司党委书记同姓,于是便打起了冒充酒钢党委书记儿子身份诈骗的主意。他以这个身份骗来了女朋友。法院查明,梁家波共涉嫌诈骗12起,诈骗总价值41590元,盗窃2起,盗窃总价值11400元。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梁家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对被告人梁家波犯罪所得赃款,继续予以追缴。记者 王建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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