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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现场勘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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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坑一角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商报讯 近日,庄浪县文物普查队在朱店镇下朱河村一农户院内发掘出一座汉代殉人砖室墓葬。从此墓葬的规模分析,墓主人生前很有地位,而汉代的法律明文禁止人殉,该墓主人为何会“公然违法”?难道是他的权势大到可享受人殉的特权?或者他是一个“法盲”,根本不知道相关法律规定?一个个谜团令人费解,我们且去现场一探究竟。记者 王丽珍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西部商报记者从庄浪县博物馆获悉,去年,庄浪县朱店镇下朱河村一农家在修房打地基时,无意中挖出一座古墓室。时隔一年,该农户才将线索报至庄浪县博物馆,专家立即赶到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专家现场勘察发现,墓葬座北面南,距院子地面深约1米,墓葬为多室券顶砖室墓,由甬道、前室、中室、后室组成,全长13.6米,宽1.7~2米,高1.8米。遗憾的是墓葬的前室、中室都在农户建房时被破坏,后室完整。在该处墓葬内,共出土陶器、铜器、玻璃器、玉器、骨器,铁器等文物300多件。较为珍贵的文物有兽面纹铜牌饰,新莽“货泉”铜钱,铜车,龙首铜带钩,玻璃耳塞等。另外,在四块墓砖上发现“K”、“二十一日”、“二十日”字样刻铭符号。 tujian.org
此外,专家还在墓葬内发现不同版别和大小不同的“货泉”铜钱200多枚。从墓葬中只发现“货泉”(“货泉”是西汉后期由王莽建立的新朝时期制造和使用的货币)一种铜钱币,而未见其他时期的铜钱分析判断,该墓葬具体年代为西汉晚期到东汉早期的新莽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尤为重要的发现是,在墓葬前室发现2颗人头骨,在中室的四角发现4颗人头骨,而墓主人的头骨在后室,从形状判断,墓主人头骨明显大于前室、中室内的六颗人头骨,从年龄分析,6颗人头骨主人生前年龄在12到15岁之间,头骨在墓中摆放很有规律,为一次下葬。文物专家据此研究认为,这6颗头骨的主人很可能是给墓葬主人殉葬的人殉,这种埋葬现象在以前考古发现的汉代墓葬中很少发现。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庄浪县博物馆文物普查员李晓斌说,据史料记载,中国历史上人殉最为兴盛的时期是商代,西周以后,人殉制度开始衰落,西汉时期人殉被法律所禁。因此,在汉代除帝王陵墓中仍有人殉现象外,在民间已近绝迹。因而,该墓葬可谓极其罕见。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如此特殊的墓俗,墓主人又是什么身份?李晓斌说,该墓葬规模较大,结构复杂,随葬品丰富,葬俗特殊,推测墓葬主人应为官僚或豪强地主身份。但由于墓葬内并未发现印章等能证明主人身份的东西,因而墓主人的具体身份尚不能最终确定。 tujian.org
该墓葬形制特殊,前室、中室、后室的结构,在甘肃比较少见。此外,墓葬内发现文物达300多件,其中虎头状图案的铜饰牌等文物,都是稀罕品。尤为特殊的是,在人殉被法律所禁的汉代,这种规模较小,分布在民间的汉代殉人墓葬极为少见,这将对研究汉代埋葬习俗,有着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研究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庄浪一农户院中发现汉代殉人砖室墓葬,出土300余件文物不乏稀罕品。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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