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中图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国图鉴社)官方网站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广东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胡锦涛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广州官方解读限购令:外地父母最多可获赠一套房
2011-03-06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田桂丹

  与父母[FuMu]联名买过房但又未独立购房的市民,如果将房产赠予父母[FuMu],就可再购置自己的首套房[TaoFang]。昨日记者从广州[GuangZhou]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在新版“限购令”深入解读在线交流活动上,市民对限购套数认定标准仍十分关注,尤其是能否将房产赠予父母[FuMu]后再进行购房。对此,广州[GuangZhou]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外地父母[FuMu]没有纳税证明可以获赠一套,如果在广州[GuangZhou]已经有房产了,就不能获赠;广州[GuangZhou]父母[FuMu]无房的可以获赠最多2套,已经有2套房[TaoFang]就不能获赠。

  关于套数认定

  部分产权房产也算作一套房[TaoFang]

  广州[GuangZhou]市新版限购令出台后,市民对认定房屋套数的标准十分关注,想了解自己是否仍能不受限进行购房。在日前广州[GuangZhou]市国土房管局举行的二手房在线交流中,咨询限购令的问题喧宾夺主。因此,广州[GuangZhou]市国土房管局针对新版限购令举办了在线交流,由广州[GuangZhou]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黄文波、市场处处长陈大旺、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主任伦小伟坐镇深入解读限购令。

  在活动过程中,不少市民表示,曾与父母[FuMu]联名买过房产,这样要如何界定房产套数呢?比如有市民问:“之前父母[FuMu]买房的时候顺带也写了我的名字上去,现在家中两套房[TaoFang]我都占有产权。这样我是不是也算已经有两套房[TaoFang],已经不可以买房?”黄文波回复,这种情况下就是按拥有两套房[TaoFang]计算,不可以再新购住房。

  据了解,只要在购房时查到市民在广州[GuangZhou]有产权记录,不管是否整套房[TaoFang]产,都按一套房[TaoFang]进行计算。房产的确认以实际拥有为准,已出售住房不计入拥有住房套数。'

  家庭不以户籍为单位进行计算

  按规定,如果本地户籍家庭限购第三套房[TaoFang],外地户籍家庭限购第二套房[TaoFang]。有本地户籍市民说,他已满18岁,名下有一套房[TaoFang]。但他们家的户口本上加上亲戚共有10人,都各有房产。这种情况下,如果他购买新房,“是算自己一个家庭,还是要计算父母[FuMu]在内?我再买一套房[TaoFang],需要另开户口本吗?”

  对此,黄文波表示,居民家庭是指由夫妻与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居民家庭并不以户籍为单位。也就是说,如果是已满18岁的单身未婚购房者,可以个人成为一个家庭的认定,只要个人名下房产数量未超过限购套数,就可以进行购房。此外,如果是一家三口与其他兄弟姐妹共用户口本,未将户口迁出的,只要自身三口之家无房,符合限购政策的就可以新购住房。

  将共有房产赠予就可成无房户

  一位女士说,他们夫妻两人都是广州[GuangZhou]市户口,婚前各有一套房[TaoFang]子,但两个房产证上产权人都有父母[FuMu](非广州[GuangZhou]户口)的名字。按照政策他们已经占了两套房[TaoFang]名额,不能再以小家庭名义买第三套,但父母[FuMu]又不愿意卖房,那么要如何把房产证上她作为共有人的名字去掉?广州[GuangZhou]市国土房管局市场处处长陈大旺表示,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赠予或交易的方式将所占有的份额转移给父母[FuMu]。这样就可以按照限购政策再次购房。

  据介绍,如果是父母[FuMu]和孩子联名的部分产权,就算父母[FuMu]户籍并不是本地人,而且父母[FuMu]拥有的房产套数超过了限购标准,也可以进行赠予。

  外地父母[FuMu]最多可获赠一套房[TaoFang]

  在广州[GuangZhou]市新版限购政策出台后,有购房者提出,限购认定套数标准是以现有的为准,那是否可以将已有的房产赠予给父母[FuMu]后继续购房。网名为先锋六号的市民,就问他本人的房产现在能否赠予给岳父岳母(户口不在广州[GuangZhou],但一直和我们住在一起)?

  对此,广州[GuangZhou]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非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赠予参照限购政策执行,岳父母[FuMu]必须符合限购政策要求才能办理赠予登记。

  但如果房产证所有人是自己的父母[FuMu],则属于直系亲属关系,外地父母[FuMu]即便没有纳税证明也可获赠一套房[TaoFang],如果在广州[GuangZhou]已经有房了,就不能获赠;广州[GuangZhou]父母[FuMu]无房的可以获赠最多2套,已经有2套房[TaoFang]就不能再获赠了。

  关于新政时间认定

  网签如资料修改

  按首次时间为准

  有市民表示,他在2月24日限购政策实施前向开发商购买了市区内一套商品住房,但是近日开发商告知由于当时签约不慎录错他的身份证号码,需要办理退房再重新签约,但是重新签约就是限购政策实施之后的了。如果按照限购新政的话,他将受到影响不能购房。这种情况将如何处理?

  广州[GuangZhou]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主任伦小伟表示,预售商品房网签合同下载或预售登记后,合同内容有误(如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等)需办理更正的,如确属录入资料错误且购房人不变的,以首次签订合同时点为准。

  三套房[TaoFang]新政前网签

  未付款的仍可过户

  有市民表示:我现有一套房[TaoFang]改房和一套商品房,2010年10月4日我又看中一套房[TaoFang],并交了定金,于10月17日交首期房款,签认购书进行网签。由于新政原因,我虽然未贷款过,但由于是第三套,原计划贷款的也贷不到,现在我想办理一次性付款,请问可以办理过户吗?对此,黄文波解答道,如果在限购政策前已经办理网签,就可以过户。

  市民建议:

  外地卖房到本地置业

  按首套进行放贷

  有市民建议,如果因为工作调动原因,将原先所在城市的房产卖掉,到广州[GuangZhou]进行购买首套房[TaoFang],希望能按照首次置业的认定,进行贷款按揭。他说自己以前在佛山一国企工作,在2009年初调来广州[GuangZhou]。之前在佛山工作的时候曾经按揭买过一套房[TaoFang]子,调来广州[GuangZhou]后就将佛山的房子卖了,还了贷款,准备在广州[GuangZhou]买。不过恰遇限购,广州[GuangZhou]二套房[TaoFang]认定“即认房又认贷”,在广州[GuangZhou]买房就属二套,买房首付需六成,而六成首付购房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说基本不可能,买房基本看不到希望。

  据他所知,像这种工作发生调动,曾经有过一次购房、贷款记录,目前在广州[GuangZhou]又没有任何房产的人,在广州[GuangZhou]的各行各业,不在少数。如果政府在限购政策中将此种情况按照首套房[TaoFang]认定,按揭按照三成处理,或者像北京一样只认房不认贷。这样他们购房的希望将再次燃起,否则在广州[GuangZhou]将很难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黄文波表示,对于该问题,广州[GuangZhou]市国土房管局将与金融部门沟通。

  不受限购影响的三种情况:

  此前有市民提出,按照新版限购令,要进行房产过户,本地户籍家庭不能超过三套房[TaoFang],外地户籍家庭不能超过两套房[TaoFang]。那么,如果是父母[FuMu]或者亲属遗产要进行继承的,但继承人拥有的房产套数又超标,该如何处理?此次在线交流中,也有网友问到同样的问题:目前已经拥有两套广州[GuangZhou]房产,能否通过继承的方式在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登记父母[FuMu]或亲属的遗产?

  广州[GuangZhou]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主任伦小伟表示,继承属于法定继承,不在限购范围内。但如果是通过继承在广州[GuangZhou]已拥有了两套房[TaoFang]子,就不能再在广州[GuangZhou]进行购房。

  法院执行裁定

  过户不受限

  如果张女士跟丈夫离婚后,房产由法院判给张女士所有。但张女士本身自己名下已有两套房[TaoFang],那么按照新版限购令,离婚判决的房产是否就不能进行过户了?黄文波表示,属协助法院执行的转移登记,不纳入限购政策范围。

  名下拥有商铺不受限

  有市民问:我父母[FuMu]共有四套房[TaoFang]屋所有权,四套里面只有其中一套是我和我妈妈共同拥有,另外我名下有一个商铺,现我准备结婚,打算购置一套房[TaoFang]屋,请问是否可以购买新房?黄文波表示,这种情况可以购买新房,限购只是针对商品住房。

     相关链接
    ·食品安全法起草人李援:讲良心不能保食品安
    ·广州官方解读限购令:外地父母最多可获赠一
    ·广东珠海边防抓获13名越南籍偷渡者
    ·铁道部与广东确定合作29个铁路项目
    ·政协委员称房价过高制约深圳发展
    ·两名少女扮成学生在大学城连偷16部手机
    ·广东省发改委主任:应该适当给百姓提高工资
    ·广东半数外来工子女入读公立学校
    ·广东妇女维权周启动首开维权博客微博
    ·醉驾司机遇查车跳江溺水身亡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5号4楼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 京ICP备091106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