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纳)老公将房产卖与他人后下落不明,老婆却称完全不知情,这对夫妻离婚后,房产被法院强制执行。买房人贺女士[NvShi]觉得自己很冤,将这对曾经的夫妻俩告上法院。昨天,该案在深圳中院二审开庭。 贺女士[NvShi]称,她与被告黄先生[XianSheng]于2007年8月签署协议,约定黄先生[XianSheng]将位于龙岗葵涌一栋4层房屋转让给她,价格54.3万元。后由于黄先生[XianSheng]和妻子离婚,法院对该房产强制执行并交给黄先生[XianSheng]前妻杨女士[NvShi]使用。 贺女士[NvShi]购房时,黄先生[XianSheng]一直称其早已离婚,并在协议中明确因产权问题引起纠纷,一切责任由黄先生[XianSheng]承担。据此,贺女士[NvShi]请求法院判决黄先生[XianSheng]返还全部购房款及利息,要求杨女士[NvShi]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一审时,杨女士[NvShi]称,贺女士[NvShi]与其前夫黄先生[XianSheng]进行了房产交易涉嫌恶意串通,虚构交易,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龙岗法院一审认为,贺女士[NvShi]与黄先生[XianSheng]协议所涉及的房产是黄先生[XianSheng]与杨女士[NvShi]婚姻期间共同形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由于该房产非商品房,不可买卖,双方的购房协议违反法律强制规定而无效。故黄先生[XianSheng]应返还购房款给贺女士[NvShi]。 贺女士[NvShi]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了上诉。昨天市中院对案件开庭二审,“关键人物”黄先生[XianSheng]仍未出现在法庭上。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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