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实际缴纳税额2%征收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颖川 通讯员/赵永清 黄小青) 笔者昨日从广东省财政厅、教育[JiaoYu]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获悉,4月1日起,广东省将正式按照《广东省地方教育[JiaoYu]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收地方教育[JiaoYu]附加。 织梦好,好织梦 根据这一暂行办法,广东省将对2011年1月1日(含)之后,凡是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均要按实际缴纳税额的2%征收地方教育[JiaoYu]附加。该款项收入将全额纳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年编制基金项目支出预算,按“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范围具体包括:普及和发展高中阶段教育[JiaoYu],包括普通高中和职业技术教育[JiaoYu]学校(含技工学校)扩大规模和改善办学条件;完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JiaoYu]任务和目标的地区,地方教育[JiaoYu]附加收入主要用于发展基础教育[JiaoYu]事业;改善经济欠发达地区办学条件等,省级地方教育[JiaoYu]附加收入安排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项目支出,按因素法进行分配,并对不同时期教育[JiaoYu]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予以优先安排和重点保障,实现公共教育[JiaoYu]均等化建设目标。 copyright dedecms 据了解,此举将进一步深化教育[JiaoYu]改革,推动教育[JiaoYu]优先发展、均衡发展、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广东省多方筹集资金,缓解财政收支压力,保障教育[JiaoYu]投入,推动教育[JiaoYu]改革和发展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JiaoYu]和发展壮大职业技术教育[JiaoYu]的战略目标。 本文来自织梦 (编辑:SN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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