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一名17岁重庆籍的少年作出了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HuanXing]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同时禁止[JinZhi]其从缓刑[HuanXing]执行之日起在一年内进入网吧。
据了解,这名少年在10岁时其父去世。其母此后到上海打工。因犯盗窃罪,他去年已在湖北宜昌服刑了10个月。释放后,在中山市坦洲镇的其叔让他在中山的一家工厂工作。但他沉迷于网吧里的游戏无心工作。今年1月20日11时许,他欲将从其叔家中搜到的4500元拿走。为对付阻拦他的两个年仅10岁左右的堂弟、表弟,他竟用菜刀威胁他们。在得到发现此事的房东的通知后,其叔立即叫好友与房东入屋查看,尽管如此,他仍偷偷地拿走了1100元。次日下午,警察在一家网吧内将其抓获。可此时他因玩游戏已花掉了700多元……
对一审判决,他当庭表示认罪服判。再次将他领了回去的其叔,很感激一审法院发出了禁止[JinZhi]其侄一年内进入网吧的"禁止[JinZhi]令"。他说,这有助于让其侄在监管下安心在他的装修队工作。
胡佑亮是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二庭负责人。据他介绍,"禁止[JinZhi]令"不是一种新的刑罚,而是对管制犯、缓刑[HuanXing]犯具体执行监管措施的一项革新性措施。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一条第二款及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这一规定,人民法院在对被告人宣判缓刑[HuanXing]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JinZhi]犯罪分子在缓刑[HuanXing]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TeDing]活动,进入特定[TeDing]区域、场所,接触特定[TeDing]的人。"
胡佑亮说,法院在发出"禁止[JinZhi]令时",充分考虑的是特定[TeDing]区域、场所,特定[TeDing]的人、特定[TeDing]活动,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关联程度,可依法禁止[JinZhi]其中的一项或者几项内容。其目的是要防止被告人再次接触犯罪诱因,从而形成一道有效的司法"隔离墙"。根据相关规定,"禁止[JinZhi]令"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有管理之责的社区矫正机构执行。而在此之前,缓刑[HuanXing]的执行工作由当地警方负责,法院通常也会对罪犯在缓刑[HuanXing]执行期间的表现作持续跟踪,定期回访。如果缓刑[HuanXing]人员违反禁令,情节严重的,则有可能被撤销缓刑[HuanXing]。(南方网编辑:马菁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