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服务
放宽中小城镇人口准入条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试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在输入地就读学校参加中考、高考
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
日前,省政府出台《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2012—2014年)》(下称《方案》),并确立惠州市为全省首个试点市。昨日,惠州市也召开动员大会,正式启动了试点工作。
《方案》强调从统筹、均衡、协调城乡间、县区间和不同人群间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三个层面分解任务实施推进均等化。具体来看亮点纷呈,如放宽中小城镇人口准入条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试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在输入地就读学校参加中考、高考等。更值得注意的是,基本公共服务范畴也从《规划纲要》原定的八个方面,进一步扩展到公用设施、社会安全、社会服务、权益保障、人居环境、生态环保等领域。
基本公共服务范畴 突破原八项
2008年底广东率先在全国出台《规划纲要》,很多专家学者高度评价:广东通过强调“底线均等”,首先将八项公共服务纳入到基本公共服务的范畴,也解决了什么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问题。
而目前,在《规划纲要》规定的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八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基础上,《方案》又进一步将公用设施、社会安全、社会服务、权益保障、人居环境、生态环保等纳入到基本公共服务的范畴。
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针对这一变化说,基本公共服务是一个动态的范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其内涵和外延都会有变化。特别是由于当前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省委、省政府建设幸福广东、加强社会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社会建设的新任务,以及人民群众新的期待和要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范畴、方式、措施及阶段性目标都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因此,在基本公共服务综合改革试点中,广东又将上述这些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基本民生、底线民生、热点民生问题,纳入到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范围。
如在社会管理方面,《方案》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镇人口准入条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加快推进与户籍制度相关的配套改革,尽快消除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等方面不合理的政策限制;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村(居)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为基础、社会组织为补充、村(居)民广泛参与的服务管理格局,明晰乡镇政府履职重点以及村级组织功能职责等。这些在以往都未曾涉及。
试行外来工子女 在粤异地高考
从《方案》来看,基本公共服务综合改革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基本任务。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系主任叶静怡表示,《方案》考虑到目前城乡差别、区域差别、人群之间的差别,由此展开三个层面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很具有中国特征和广东特色。
第一个层面是统筹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如建立区域内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和均等化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生活保障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交通网络、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住房保障体系等。
第二个层面是均衡县区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如要求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养老保险政策、养老金计发办法等。实现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自由流转和待遇互认,加快推进文化体育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公交一卡通运作总平台、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制度、制订区域内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待遇流转办法、区域内各地互认住房货币分配资格等。
第三个层面是促进不同人群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是在提高低收入人群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实现户籍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均等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这也是《方案》中最为吸引眼球的一部分。
《方案》提出要继续推进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切实保障异地务工人员在土地、集体经济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尊重异地务工人员的民主权利,适当增加异地务工人员在全省各级党代会、人大、政协代表中的人数。逐步将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全面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确保与户籍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在输入地就读学校参加中考、高考。探索省内高职高专院校接受外省户籍考生的入学申请。鼓励外省籍高职高专学生毕业后,在广东就业和入户。切实将进城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纳入当地住房建设规划,明确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可申请城市公共租赁房。确保异地务工人员按规定参加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保政策的同城待遇。逐步将异地务工人员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行政人口社会等 领域配套改革
曾志权介绍,为了保障全面实现目标任务,广东也将系统推进财政、产业、人口、社会、行政等各领域配套改革。根据《方案》,广东省将出台省市县政府部门转变职能目录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目录,大力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积极主动向下级政府放权,加大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力度,着力解决政府经济调节越位、市场监管缺位、社会管理错位、公共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富县强镇、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大力实施人口迁移等。
■高端访谈
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
推进均等化必须形成改革合力
南方日报:广东为什么要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工作?
曾志权:《规划纲要》实施三年来,第一阶段(2009—2011年)目标基本实现,第二阶段是关键时期,也是“十二五”时期重要的三年,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十分繁重。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工作,创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区,可以有效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实现重点突破,以点带面。
当然,通过第一阶段的实施,我们也发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面临着一系列深层次、结构性的矛盾。突出表现在城乡之间的服务水平差距明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基础教育、社会保障水平、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存在较大差距;县(市)区间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异地务工人员尚未充分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有关体制机制也迫切需要完善。为破解这些突出问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也很有必要。
因此,广东省深入推进均等化综合改革,就是以改革为动力,突出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综合配套,优化公共服务体制,完善公共服务体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南方日报:在推进综合改革试点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哪些问题?
曾志权:一是创新方式的问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在坚持公益事业发展由政府主导的原则下,探索基本公共服务多样化的供给形式,通过深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改革,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加大向社会简政放权力度,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二是财力保障的问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有力的财政保障。特别是综合改革试点拓宽了保障范围,提高了保障标准,相应地必须增加财政投入。所以要在明确市、县、镇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适当高于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同时,要通过完善财政体制均衡各县区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三是完善配套措施的问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按照综合改革、配套推进的原则,统筹推进调整完善财政体制、实施人口迁移、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和富县强镇、简政强镇事权等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形成改革合力。
■目标任务
●2012年,启动试点,重点突破,带动面上工作。选择惠州市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市,尽快实现重点突破,形成示范效应。
●2013年,扩大范围,稳步推进,扩大综合改革效果。在2012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对试点地区进行绩效考评,并研究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初见成效。
●2014年,全面铺开,深化改革,取得整体预期成效。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形成有利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规划纲要》第二阶段目标全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显著加快,基本建成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间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国内位居前列。
■数说
2009—2011年全省财政民生投入累计约9845亿元,占全省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从57.l%提升至63%;2011年,省级财政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均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支出达到1406.57亿元,占省级一般预算支出的77.71%。
根据2010年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2010年全省均等化系数达到0.9624,处于较高水平,财政支出目标任务完成率达98.27%,8类基本公共服务目标任务完成率达96.34%,公众满意度总体评分接近80分的较为满意水平,基本实现了预定目标。
南方网编辑:张伟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