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前日,东莞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召开。会议一项重要议程是,审议《中共东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六个东莞”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
讨论稿分六大板块、27项条文,围绕建设平安东莞、法治东莞、信用东莞、效率东莞、活力东莞、开放东莞六个方面,对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提出意见。
东莞市委书记徐建华表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基本形成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框架。这是东莞贯彻省党代会精神的抓手和突破口。
东莞将加快建立和完善“法治东莞”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探索成立“决策咨询委员会”,全面取消市级权限收费项目,规范取消镇村收费项目,探索通过“一费制”等规范形式,实现一个项目、一个标准和一个窗口统一收取。
东莞将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宽入严管”的企业登记管理新体系,简化商事登记事项,实现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相分离。
东莞提出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领域,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重点推动民营企业加快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产业。
讨论稿特别提到,要清理和修订各种歧视民营经济的政策和文件,依法取消对民营经济的各种不平等待遇。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
东莞将积极稳妥推进大部制改革,优化调整部门结构,适度精简领导职数。简政强镇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大,逐步在全市32个镇街及园区全面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南方网编辑:张伟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