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广东试点三旧改造3年来累计完成改造面积14万亩,节约用地6.1万亩,这是记者从24日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共同举办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创新座谈会”上了解到的。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国土资源管理都面临着转型的压力,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创新意义重大。2009年,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经协商并报国务院同意,决定共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并将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作为推进试点示范省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经过三年的试点,广东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
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广东已完成“三旧”改造项目2443个,完成改造面积14万亩。改造项目平均容积率由0.66提高到1.5,建筑面积由改造前的6139.5万平方米增加到13981.4万平方米,增加了1.3倍;节约用地6.1万亩。按此比例估算,全省370多万亩“三旧”用地,改造后可节约土地超过100万亩,相当于全省10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近40%。
对此,出席会议的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予以肯定。他表示,特殊的资源禀赋、粗放的增长方式以及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制度不足,使得可持续发展面临着资源、环境的瓶颈和经济社会矛盾的双重压力,需要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双重突破。土地管理必须与时俱进。
徐绍史说,当前城镇低效用地的二次开发还存在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广东在这方面扮演了先行先试的角色,遵循“全面探索、局部试点、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原则,比较稳妥地破解了一些政策障碍,为城镇低效用地的二次开发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徐绍史强调,要注重政策储备,加快制度供给。对广东的试点经验要认真梳理,总结提升,形成制度层面的、有针对性、应用性和普适性的城镇低效用地二次开发试点管理组合配套政策,进行适度推广。
实习编辑:彭正彦 编辑:李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