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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级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
2009-07-02

中新广西网11月11日电(记者 林艳华)记者10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西高级法院决定在11月份组织开展 “司法护权、激励创新”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

据介绍,活动月的实施方案为:利用11月份一个月时间,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具有代表性的人士旁听案件审判并征求意见、公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集中宣判一批具有重要社会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切实发挥并大力宣传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的良好形象。

广西高院副院长伍载阳介绍,1991-2008年,广西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700余件,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审判领域不断拓宽,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除了传统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技术合同案件外,还出现了网络域名、民间文学艺术、中药品种保护、植物新品种、确认不侵权、驰名商标认定等新类型案件。审理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00多件,依法制裁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2001年底广西高级法院成立了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三庭)。广西15个中级法院有12个成立了民三庭,另有三个设立了专门合议庭。目前,广西法院已建立起一支近60人的相对固定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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