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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东盟法律官员在南宁开展司法交流(图)
2009-07-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十月九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地方法官研讨会在广西南宁开幕。来自柬埔寨、老挝、缅甸、新加坡等东盟国家及中国的八十余位高级官员、资深法官和法律实务工作者,以“司法与和谐发展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为主题,围绕民商事审判法律与实务、司法协助、法官培训与交流等进行探讨和交流。 中新社发 黄艳梅 摄

中新社南宁十月九日电(黄艳梅 冯峰 赵相铁)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地方法官研讨会今天在此间开幕。来自柬埔寨、老挝、缅甸、新加坡等东盟国家与中国的八十余位高级官员、资深法官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就当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发展中共同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

与会专家认为,在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中,中国和东盟各国无论在第三市场贸易还是区域内双方贸易往来方面都会产生一些贸易摩擦,虽然双方签订了《中国—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协议》,但这个协议还不够健全,缺乏有效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摩擦需要高效有力的解决机制和法律支撑。

印度尼西亚最高法院副首席法官佐科先生代表东盟各国地方法官表示,通过这次法官交流互访活动,必将有效增进彼此的友谊和交流,推进司法实务问题的探讨,促进相互间司法沟通渠道的建立和完善,更好地为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各项事务提供法律保障,为营造良好的区域司法环境作出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本次研讨会为期两天,将围绕“司法与和谐发展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题,对“民商事审判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解制度”、“法官培训与交流”等进行讨论,形成并通过《南宁共识》。会议期间还将举行中国与东盟法官座谈、资料互换、纪念标志揭幕、东盟法官旁听广西高院法官庭审等活动。(完)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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