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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考核结果公布 广西部分城市公众满意率低 |
2009-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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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广西网10月9日电 国家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10月9日发布《2007年全国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年度报告》,公布2007年度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结果。
据悉,2007年参加全国“城考”的城市总数达617个,比上年增加了22个,覆盖城市范围进一步扩大,占全国城市总数90%以上。很多城市在建立“城市政府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公众积极参与”的“城考”工作机制基础上,将“城考”作为政府环保政绩考核的主要依据,加大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工作总体上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全国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提升。
《年度报告》显示,2007年,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成效明显。与上年相比,全国“城考”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9.40个百分点;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8.10个百分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提高4.31个百分点。
2007年,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结果首次被纳入《年度报告》。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对全国城市开展的“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简称公众满意率)调查结果显示:公众满意率与各城市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城市政府环境管理力度密切相关。在被调查的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中,山东省的临沂市、东营市、日照市、烟台市,黑龙江省的大庆市、黑河市等6个城市公众满意率大于90%,而山西省的大同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贺州市等城市公众满意率较低。另外全国还有32个地级及地级以上的城市未按要求进行公众满意率调查,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防城港市、贵港市、玉林市、河池市、来宾市等5个城市未按要求进行公众满意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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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负责人说,目前一些城市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还有待加强。在全国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中,内蒙古自治区的巴彦淖尔市和乌兰察布市、甘肃省的白银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乌鲁木齐市、湖北省的黄冈市等城市的空气质量较差;河北省的衡水市和沧州市、山西省的临汾市、安徽省的阜阳市、陕西省的铜川市、甘肃省的武威市等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城市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较低。
这位负责人强调,“城考”是以量化的指标体系,综合评价一定时期内城市政府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工作的进展情况。其考核对象是城市政府,考核范围是城市区域,内容涉及城市环境质量、城市污染防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管理等四个方面。自1990年至今,“城考”工作逐步成熟,不断推进,已成为推动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手段,成为实现城市环境保护目标的有力抓手。今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进一步加大“城考”工作力度,将“城考”作为推动城市政府增加环保投入、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有效手段,作为落实节能减排任务、推行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强和完善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再生利用率;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步伐,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处理,提高综合利用率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同时,认真解决与市民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市民反映集中的城市环境问题,如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噪声状况、垃圾收集与处理效果等,全面提升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满意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附件:
没有开展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的城市
吉林省: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
河南省:漯河市、新乡市、濮阳市、驻马店市、信阳市、周口市、商丘市
云南省:丽江市、普洱市、临沧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贵港市、玉林市、河池市、来宾市
湖北省:随州市、黄冈市、黄石市
甘肃省:白银市、定西市、陇南市
山东省:滨州市、菏泽市
浙江省:金华市
湖南省:娄底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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