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8月2日电(吴小康、李艳红)近日,因违法排污,广西一家企业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局62.511万元的罚单。据悉,这是广西迄今最大的企业违法排污罚单。
今年6月中旬,环保部门接到群众反映,广西右江隆安段出现野生鱼类浮头现象,并且水质发生变化。自治区环保局得知后立即成立调查组,经调查发现,右江部分断面溶解氧偏低,水质发生变化,并认定涉案企业是平果县城右江河畔的一家以生产食用酒精为主的生物化工公司。在环保部门调查取证过程中,这家公司不但拒绝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而且还存在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私设暗管和向溶洞偷排酒精废液等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自治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部《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勒令这家企业停止排污、停业整顿、拆除暗管,并且对其作出62.511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