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正式启动评选推荐第二届全省、全国道德模范活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制定了《关于评选推荐第二届全省、全国道德模范的实施方案》,以确保活动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严谨细致地进行。
据了解,评选推荐第二届全省、全国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评选推荐基本标准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我省公民,可评选推荐为省级道德模范。其中,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反响巨大,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能够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可参评全国道德模范。
按照“积极发动群众、自下而上搞好评选”的要求,各市和省直工委组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向总政治部推荐候选人。群众、官兵均可向所在市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也可直接向全省、全国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可以通过网络推荐,也可以写信推荐。全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的通讯地址是: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省文明办协调处,邮编:050052;电子邮箱为:wmbxtc@163.com。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的通讯地址是:中央文明办协调组行业创建处,邮编:100806;电子邮箱为:ddmf2009@163.com。
省活动组委会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将从各市和省直工委推荐的候选人中每类遴选出2名,共10名候选人在省主要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报经省文明委审定,命名为“第二届河北省道德模范”,并作为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于5月中旬前上报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参加全国道德模范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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