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消息(记者任学光) 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了解到,从今年起,石市农村扶贫[FuPin]尺度将提至1500元,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有劳动才能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人口及农村低保户全体列为扶贫[FuPin]对象[DuiXiang]。
根据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FuPin]开发政策有效连接扩展试点工作的实行看法》,今后石市低保制度和扶贫[FuPin]开发政策将实现有效连接,农村低保户将纳入扶贫[FuPin]对象[DuiXiang]。
依照《看法》,石市将明确扶持对象[DuiXiang]。农村低保对象[DuiXiang]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尺度的农村居民,主要指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才能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艰苦的农村居民。扶贫[FuPin]对象[DuiXiang]是指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新定扶贫[FuPin]尺度1500元以下、有劳动才能和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包含有劳动才能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DuiXiang]。
依照《看法》,对农村低保对象[DuiXiang],要力争做到应保尽保,依照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扶贫[FuPin]对象[DuiXiang],要根据不同情形,享受专项扶贫[FuPin]和行业扶贫[FuPin]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扶贫[FuPin]和民政部门对低保对象[DuiXiang]、扶贫[FuPin]对象[DuiXiang]实施动态管理,对于收入到达或超过农村低保尺度的,要依照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对实现脱贫致富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后,要停滞相干到户扶贫[FuPin]开发政策。对收入降低到农村低保尺度以下的,要适时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对返贫的,要适时将其纳入扶贫[FuPin]对象[Dui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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