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南召县检察院从一起矿山安全事故入手,深挖矿难背后的渎职犯罪,顺藤摸瓜查处3名国土局工作人员。5月4日,该案被移送至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8年12月3日,南召县板山坪镇华阳宫村李某的大理石矿发生事故,造成2死2伤,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的严重后果。南召县检察院在介入调查事故原因时发现,该镇国土所所长张某、副所长席某、工作人员陈某,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在没有任何书面依据的情况下,仅凭矿主李某的一面之词,就简单认为李某的大理石矿是有证合法矿山,从而未按上级要求予以查处取缔,且疏于对李某矿山的监管,致使其长期无证非法开采,最终酿成事故。南召县检察院经过缜密初查,认定张某等3人对“2008·12·3”矿难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已涉嫌玩忽职守犯罪。(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毛俊阳 任行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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