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消费者宋先生向记者反映称,叶县保安镇农村信用社,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个人贷款捆绑在一起,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者昨日对此调查后发现,宋先生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投诉 办贷款被搭售人身意外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日上午,宋先生反映说,他于近日到叶县保安镇的农村信用社贷款,信贷员告诉他,在此处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业务,必须按照千分之三的比例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且还要出10元钱办理一张金燕卡。“我就是因为缺钱才来办抵押贷款的,哪还有多余的钱买保险呀?”宋先生说,自己贷款2万元钱,按照规定要缴纳60元钱购买保险。“想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家人也是个保障,我就掏了60元钱。我当时问信贷员,如果我发生死亡,受益人是谁,信贷员说受益人是他们信用社。我问保期是多长时间,信贷员说不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随后在宋先生提供的保单上看到,受益人一栏里的确只有宋先生一人的名字。宋先生认为,这种投资性的人寿保险应在自愿原则下购买,信用社将保险与贷款业务捆绑在一起,剥夺了他的自主选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调查 不买保险只能放弃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随后,记者以贷款为由,前往宋先生所说的叶县保安镇农村信用社暗访。该信用社负责办理个人贷款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办理贷款业务,银行规定必须得买人寿保险。如果不买保险,就不能办理贷款业务”。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表示不愿意购买保险,工作人员则称,如果不愿意,可以不在此办理贷款业务。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而对记者反映的房屋抵押贷款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捆绑销售的情况,叶县信用联社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社从未下达过这样的规定,他表示,他会很快核实记者所反映的情况。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消协 信用社做法涉嫌不正当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平顶山市消协投诉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购买保险就不予办理贷款,这是一种捆绑销售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tujian.org
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银行利用自身垄断地位强迫捆绑销售人身伤害保险,属于强制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违法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同时,该合同的订立也违反了《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记者 慕嘉烜 )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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