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肇事司机已受到处理,被害人也已被妥善安葬并获得了赔偿,但一想到被害人亲属至今对此仍一无所知,我们悬着的心就一直放不下去。”5月25日,在安阳市龙安区检察院,干警刘桦恳求记者能帮他们一把。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刘桦说的是这样一件事:2008年5月3日,在安阳市中州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农用车将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当场撞死,警方认定司机负全责。其后,警方在当地媒体刊登(发)认领启事没有结果,案件移交龙安区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刘桦和徐娟讨论后认为,应由相关部门代替无名被害人及其亲属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公益诉讼。经检察院协调争取,龙安区民政局代替死者亲属为无名被害者主张权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公益诉讼。2009年4月23日,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赔偿死者亲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05780元(其他损失可待被害人亲属出现后另行起诉)。赔偿款暂由龙安区民政局代为保管。 tujian.org
“由民政部门作为原告为无名被害人主张权利并提起公益诉讼,国内极为罕见,法学界也还存在争议。但为了给无名被害人亲属争取应得的权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亲自担任公诉人,区法院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使案件审判取得圆满结果。”刘桦介绍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但只要被害人亲属一天没有找到,我们就一天觉得这件公益案件还没完结。”说这话时刘桦一脸的期待,“通过《安阳日报》和安阳电视台我们已进行了广泛寻找,均无音讯。我们判断,被害人极有可能是外地人,能否借助贵报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来寻找其亲属,帮助这件公益案件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一种社会责任感的驱使下,记者来到安阳市交通事故大队。办案交警王红斌向记者出示了他们保存的相关资料:被害人,男,身高1.75米左右,年龄30岁左右,事发时身穿墨绿色T恤衫,白色长裤,脚穿白色旅游鞋,骑星耀电动车。王红斌告诉记者,他们已采集了被害人的DNA样本,并已把其面部照片及相关资料放到“安阳交警网”交警公告栏内,被害人亲属可从上面进行辨认。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龙安区民政局负责人在采访中告诉记者,被害人亲属出现后其身份一经警方确认,他们即转交代管的10万元赔偿金,并协助向被告人追赔其他损失。 tujian.org
被害人的亲属,你们在哪里?(记者任国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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