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名农民工干完活之后3年多,仍无法领到自己该拿的工钱,多次讨要之后,包工头向他们出示了一张工程实际承包人写的欠条。记者调查发现,承包人的身份竟然是太康县公路局副局长。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公路局副局长承包工程是违规的。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完工3年70名农民工难领工钱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我们干活不就是为了挣个血汗钱吗?现在活都干完3年多了,工钱却还没领到!”4月25日,三名农民工来到本报向记者反映。他们都是太康县城郊乡王东月村的农民,2004年7月至2005年10月,他们跟着太康县公路局职工、“工头”王长军在S326线二标段干活,至今却一分钱也没拿到。 tujian.org
对农民工的说法,王长军并不否认。4月26日,他向记者哭诉称,农民工都是他找的,干完活儿后,由于工程承包人、太康县公路局副局长刘照光没给他钱,他也没钱和农民工结账。非但无法给农民工发工资,他自己还往工程上贴了20多万元钱,钱要不回来,他已经家徒四壁,妻子承受不了压力,两年前喝农药自杀了。由于要账的人络绎不绝,他有家难回,十来岁的孩子和80多岁的老母亲生活无着落。他无数次向刘照光要钱。2008年10月1日,刘照光给他打了张白条,写明了欠他“工程款”40余万元。“条也打了,就是不给钱,我也没钱给农民工发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副局长对承包工程不愿“深谈”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国家三令五申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禁止经商办企业,作为太康县公路局的副局长,刘照光怎么能承包工程?他又是靠什么承包的工程?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王长军的指引下,4月27日,在郑州一栋旧楼里,记者找到了在此租住的刘照光。刘照光承认欠农民工的钱,他称自己正在郑州运作另外一个工程,很快就会有眉目,等从这个工程上赚到了钱,就会还给王长军。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刘照光作为公路局副局长承包工程是违规的,何况承包的又是与公路局业务相关的修路工程,承包的过程有没有猫腻?对此,刘照光停顿了一下对记者说:“你就别问这么深了!”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知情人称刘照光虽然在郑州“运作工程”长期不上班,但还担任着公路局的副局长。5月6日,记者赴太康县公路局求证。该局副书记陈俊营称,刘照光确实已经两年没有上班了,单位也已经停发了他的工资。但他目前是不是公路局副局长,陈俊营说,“这是县委组织部管的事儿”,他不便回答。在该局办公楼里,记者先后问了刘照光的职务,他们都称是该局副局长。昨天下午6点25分,太康县公路局局长王玉畅在电话中确认,刘照光身份目前还是该局副局长。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副局长承包工程明显违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于刘照光承包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省交通厅一名工作人员称,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规定:“乡(含乡)以上党政机关在职干部(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一律不得以独资或合股、兼职取酬、搭干股分红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也不允许利用职权为其家属、亲友所办的企业谋取利益。”所以,刘照光承包工程是明显违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该工作人员说,刘照光目前应该算“停薪留职”,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在职干部、职工一律不许停薪留职去经商、办企业。已停薪留职的,或者辞去企业职务回原单位复职,或者辞去机关公职。”刘照光既然从事经营活动而长期不上班,就应辞去公职。(记者 乔伟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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