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政府机关、公益事业单位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必须在今年5月底前全部还清。否则,省政府将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昨日省政府传来消息,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配合人民法院解决政府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省政府要求,对政府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各级政府要逐案分析原因,制定措施。
省政府要求,政府机关、公益事业单位、村委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要在2009年5月底前全部执行。6月15日前各省辖市政府要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省政府。对不能按期完成案件清理任务的地方和单位,省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记者郭富收实习生赵贝贝)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