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5月31日讯 郑州日报报道:(记者 张冯焱 刘国润 通讯员 张胜利 )27日,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工商局等21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联席会议制度,行政执法单位一旦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将及时移交检察机关。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联席会议制度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同时报送同级检察机关备案;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后,应当及时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并于七日内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及相关的权利人。依法不予立案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向原移送机关退回案卷材料。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受移送案件,应当督促公安机关积极开展侦查活动,必要时可以适时介入侦查,保证及时结案;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起诉的案件,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办理。同时,各成员单位通过现代化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案件线索的网上移送、网上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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