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未经创作者许可,拿“猴”来宣传;省摄影家协会发布寻“猴”启事,向侵权方开战。昨天,河南省摄影家协会官方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出现了一则“寻猴启事”。
启事称,我省著名摄影家、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刘鲁豫历时八年拍摄的猕猴系列摄影作品被盗版使用,出现在省内各市地户外巨型旅游广告牌、公交车候车亭、旅游广告橱窗等处,因涉及面较广,给寻“猴”带来困难。在此,恳请广大影友外出时留意观察,寻找被盗“猕猴”。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4月份,省摄影家协会向省版权局投诉,目前该局已经立案。(□记者 梁新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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