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康”商标侵权案,6月10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三家杜康统一”的计划暂时搁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天,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杜康”商标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庭认为,河南杜康集团的诉讼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维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2008年做出的关于白水“杜康”商标的争议裁定,维持了白水“杜康”商标的注册,陕西白水“杜康”胜诉。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多年来,“杜康”商标纷争不断。今年3月29日,伊川、汝阳两家杜康酒厂在洛阳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内耗”了30多年的两“兄弟”终于握手言和,结束多年的商标争夺战。在新闻发布会上,伊川杜康集团董事长刘更申告诉记者,他们与白水“杜康”的商标案将于4月2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记者了解到,河南杜康集团将国家工商总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列为第一和第二被告,将陕西杜康酒业集团列为第三被告,其起诉的理由是商标侵权,即认为“杜康”这个商标是河南的,陕西白水“杜康”不能使用。但当庭只是进行了法庭调查,并未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天,记者通过业内人士了解到,经过审理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10日宣布了上述判决。河南商报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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