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张收条,检察机关揪出了河南电信实业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下称郑州市电信公司)10个领导借公司撤销之机私分公款一案。6月3日,这起窝案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审理完毕,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冯某(女)有期徒刑15年,没收财产30万元;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20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8年,没收财产15万元;其余人员根据犯罪情节给予相应刑罚。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4年,冯某任原郑州市电信公司财务部经理。同年11月,她发现下属线路公司一张数额为714万元、支付民工费用的发票后,就让该公司总经理陈某把资料凭证和未支出的178万元交到财务部,她则给陈某打了个“收到178万元用于解决遗留问题”的收条。冯某拿到这笔款后,让财务出纳龚某的亲戚多开几个账户私存。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6年,检察机关侦查郑州市电信公司一下属单位经理的贪污案时,发现了冯某打的收条。从这个收条入手,检察机关调查发现,2004年11月郑州市电信公司撤并时,竟有1700余万元的资金流动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原来,2003年年初,郑州市电信公司要被撤销的风声传出。同年11月,郑州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丁某召集副总经理张某、朱某和财务部经理冯某等人开会。冯某提议从公司账上套些钱大家分掉。于是,套钱私分之事就此列入几名公司高管的工作日程。短短几个月内,他们就以购买小灵通的名义,以虚开增值税发票、伪造材料入库单等方式,从公司账上套出170余万元用于私分。检察机关还查明,2005年8月,在发放民工工资时,冯某暗示郑州市电信公司留守人员宁某“把民工费造得宽敞点”。宁某从一家公司虚开发票430万元,丁某大笔一挥全部入账,并把发完农民工工资后剩余的59万余元用于私分。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庭调查表明,该案涉及案犯10名,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其中10名案犯贪污、挪用的国有资产就有800余万元。(韩景玮 王东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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