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 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崔娟娟 tujian.org
俗话说,“家有一老,胜似一宝”。但今年已经93岁高龄的凤梅(化名)老太太,不但没有被当做“宝”,反而因赡养问题被两个儿子推来推去。6月8日,郑州市惠济区法院审结了这起赡养案。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单独赡养93岁老人大儿有意见 tujian.org
家住惠济区某村的凤梅老太太生了三个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从小送人,所以老太太的赡养问题由两个儿子负责。大儿子王治(化名)今年76岁,老太太原先一直在大儿子家吃住,平时生病也是大儿子花钱。 tujian.org
小儿子王国(化名)认为,长子赡养老娘是应该的。况且,村里每月发给老娘110元的福利也都是大哥领了。钱都让大哥花了,自己不养也有不养的道理。老大王治则认为,娘又不是他一个人的,弟弟也应该赡养。如果弟弟赡养老娘他也可以去领那110元的福利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弟弟王国不同意,也不给老娘拿赡养费。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老人6万房款 老哥俩对簿公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凤梅老太太有一套60平方米的住房。2007年,这套住房被老大家的儿子卖了6万元,房钱给孙子用了。 tujian.org
小儿子王国很不忿!“老娘虽然是大哥养,但老娘的财产自己还是有继承权”,王国觉得大哥和他都在,老娘的房产怎么着也轮不到侄子继承,于是找到大哥要求平分那6万元钱,并且声称分了老娘的钱之后,老娘他愿意养。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7年12月10日,王治、王国兄弟俩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家务及赡养协议”:1.母亲那套60平方米的住房本应王治、王国分享,当时王治考虑失误,让自己的儿子买房使用,王治应退还王国3万元。2.母亲由王国、王治轮流赡养。2008年2月3日,王治一次性付给王国1.8万元。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可老太太知道这个协议不愿意了。“我还没死呢,这俩不孝子就开始分财产了。”老太太说,那6万元钱是自己借给大孙子的。去年9月1日,凤梅老太太起诉至惠济区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家务及赡养协议”无效。去年10月27日,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王治、王国签订的“家务及赡养协议”无效。 tujian.org
○●为要赡养费 93岁老娘告72岁小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既然“家务及赡养协议”无效了,去年12月2日,王治诉至法院,要求王国退还1.8万元现金,一审胜诉。但王国认为,母亲的财产他应该分得一半,不愿还钱给大哥,又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平分6万元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小儿子不仅不赡养,而且还要分自己的财产,无奈之下,93岁高龄的凤梅来到法院告小儿子,要求其每月支付500元的赡养费,同时若其有病,王国应该支付医药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天上午,惠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凤梅老太太93岁,已无劳动能力,王国应该履行赡养义务。根据王国的经济负担能力及老太太的实际生活需要,法院判决王国每月支付其母赡养费200元,每三个月支付一次。若其母有病,王国应承担医疗费用的三分之一。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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