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服工商局对违规公司的处罚结果,一举报人将郑州市工商局告上了法庭。近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巡回法庭首次走进郑州市工商局开庭,众多市民和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亲历了庭审全过程。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案起一句广告词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8年初,郑州市民赵正军在购买的“卫群牌加碘食盐”外包装上看到脑白金所做的“调理肠道、改善睡眠”的广告,并发现此广告并没有刊登批准文号。经查证,赵正军发现,脑白金经过卫生部门批准的保健功能为“润肠通便、改善睡眠”,与广告宣传语不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8年4月13日,赵正军实名向河南省工商局举报,以广告宣传语与实际功能不符为由请求处罚河南卫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并要求书面回复结果并给以奖励。河南省工商局转交郑州市工商局查明处理。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9年1月21日,经郑州市工商局查明,2006年8月1日,卫群公司和艾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公司)签订《广告合同书》,约定卫群公司为艾迪公司利用食盐包装为广告载体发布脑白金广告,但是在发布脑白金广告的同时没有刊登批准文号。郑州市工商局依法决定,责令卫群公司停止发布,并对卫群公司罚款5000元。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举报人状告工商局 tujian.org
赵正军不服上述处罚,2009年1月24日,他以郑州市工商局对其举报的“脑白金广告宣传语和经过批准的保健功能不符”未作出调查处理,未对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作出处罚等为由向河南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河南省人民政府复查后认为,根据相关规定,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应当在其广告中同时发布,郑州市工商局作出的处罚合法、适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但赵正军依旧不服,遂向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圆桌开庭促和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9年6月30日上午,二七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崔瑞玲带领行政审判庭的合议庭人员,征得原告赵正军的同意后,到涉案行政机关即被告郑州市工商局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当日上午9时,随着审判长的一句“现在宣布开庭”,原告赵正军不服被告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第三人河南省卫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一案在郑州市工商局正式开庭审理。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庭审历时两个半小时,三方当事人在圆桌上心平气和地陈述了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郑州市工商局大部分工作人员和周围社区居民旁听了此案,虽然该案未当庭宣判,但是旁听群众表示很受教育。“我们深刻体会在执法活动中对证据的调取、认定和程序的把握及法律的适用是多么重要,这有利于我们健全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郑州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一名负责人说。(河南法制报 记者王建芳)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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