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者因心脏病发作前往医院就诊,医生把病人撂一边,到办公室开处方,患者因病情加重死亡。昨日,固始县法院对该起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作出判决,被告固始县人民医院对患者李某死亡承担20%的责任,赔偿李某家属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5.68万元。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7年10月17日,李某前往固始县出差。次日上午,李某感觉身体不适,在他人护送下于中午12时许前往固始县人民医院就诊,在该院急诊室接受诊治。值班医生对李某进行心电图检查,肌注镇静剂。随后,医生令李某卧床休息,李某因胸部剧痛无法平卧,遂下蹲于诊断床边。值班医生见状,未作特别交代,离开急诊室,到办公室开处方;随患者前来的一名陪护人员也跟着该医生。12时10分,李某因病情加重昏迷倒地,头部磕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tujian.org
经固始县公安局鉴定,李某系心源性猝死。2008年10月,固始县法院委托河南省医学会对李某死因进行鉴定。今年2月,该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医生对患者疾病的严重程度认识不足,急诊科医护人员配备不足,未对患者严密监护,未留陪护,医嘱未下病危通知;未强调让患者绝对卧床休息,导致患者摔倒,头皮挫伤,违反了对心肌梗死患者的医疗护理常规。医院的过错行为与患者的死亡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轻微责任。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根据法定机构鉴定结果,法院酌定,被告医院承担20%的赔偿责任,并作出上述判决。(大河报 记者 何正权 吕志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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