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饮酒惹的祸,因为我的饮酒给被害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这是我人生中最大的教训,希望法官能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一名穿着囚服、脸上满是懊悔的青年在法庭被告人席上一再忏悔。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个接受审判的青年因饮酒过度,在洗浴中心洗澡与服务生发生口角,继而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将服务生捅死。而该青年中午刚参加过成人高考。他所持的小刀正是为了考试时削铅笔用的。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7月20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3号法庭座无虚席。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天旁听席上还有11名特殊的旁听人员,他们是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请过来“帮”法院断案的陪审团成员,不仅要参与旁听而且还要在旁听之后对该案发表评判。 tujian.org
被告人席上的青年叫徐长洪,山东省莘县人,今年26岁,中专毕业后,在新乡一生物有限公司工作。法庭上,他如实陈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2009年3月9日晚, 因他第二天要出差,几位同事约他喝酒为他饯行。因中午刚参加过成人高考,徐长洪心情很好,很快就喝得酩酊大醉。随后,同事们一起将他带到一洗浴中心,想让他洗澡醒酒。可到洗浴中心后,带着醉意的徐长洪要求服务生为其脱鞋,从而发生口角。徐长洪随即掏出身上携带的小刀,捅了服务生李某一刀,结果李某因抢救无效当晚身亡。 tujian.org
在法庭上,被害人家属的代理人认为,被告人徐长洪置他人生命与不顾,酗酒滋事,持刀将被害人捅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至于对他是否适用死刑,代理人表示,只要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并能积极主动赔偿损失,在量刑上可以谅解被告人,并提出了20万元的赔偿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而被告人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是一个追求上进的青年,因一时饮酒,将被害人捅伤致死,其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应以故意伤害(致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且,被告人也愿意尽力赔偿被害人的家属,希望法庭酌定考虑对被告人的量刑。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庭审结束后,11名陪审团成员在法院合议庭的主持下,分别就该案的定性及量刑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王如意介绍,这是该院开展的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实行人民陪审团制度,其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司法的人民性,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原则,广泛吸收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使刑事审判工作更贴近民情、更符合民意,实现刑事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他说,该院已经建立了有500人组成的陪审团库,陪审团成员是由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推荐的来自社会各界的群众。对于有重大社会影响的6类刑事一审案件,该院都要在陪审团库中随机抽取7到13名陪审团成员参加评审。(河南法制报 记者 赵国宇 特约记者 景永利 通讯员 刘卫红)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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