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午,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历经76次调解,终于督促执行了一起堪称“骨头”案的宅基地纠纷案件。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案件中的原告叫李新院,被告叫李学夫,为该县柳林村前后邻居。2001年,柳林村进行新村规划,原告按照程序申领了土地使用证。被告李学夫以该地规划前是自己家的老宅基地为由,强行在该宅基地上建起瓦房五间,纠纷由此产生。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杞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学夫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将五间瓦房拆除。但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告李学夫家两个儿子患有精神疾病,年近四十还都打着光棍,家庭条件很差。李学夫也多次扬言,如果法院强制拆房,自己就和原告进行火拼,两家矛盾十分激化。面对此种情况,法官另辟蹊径,对该房屋进行估价。李学夫同意将建在李新院宅基地上的五间房屋作价4.2万元出售,可经济并不宽裕的原告李新院东拼西凑才借到2.5万元,案件再次陷入困境。经过多次研究,该院决定用司法救助基金补出差额,最终使案件圆满执结。(河南日报农村版 记者 伊胜利 通讯员 李冰)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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