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货运公司运送价值17.63万元的货,货运公司的车半路着火,把货烧没了。货运公司只愿按运费的10倍赔偿4000元,这可急坏了货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日9时,在郑州北建材开五金店的刘先生与记者联系:“这是我们的家底儿,现在连生活费都没了。联系货运公司一个月了,对方只承诺赔偿4000元,这不是欺负人吗?”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年6月3日,刘先生与妻子王高垒等人到郑州鸿泰货运有限公司(下称“鸿泰货运”)北环分公司,将39件水龙头体和阀芯、铜盖等配件发往广西南宁。两天后,刘先生获悉,这批货没送到南宁。货运公司解释,送货的车半路失火,货物被烧得几乎精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此,刘先生夫妇认为是“狡辩”,他们认为铜和铁的熔点都在1000℃以上,即使大火焚烧,也该有物品留下。“现在每斤废铜能卖到二十多块钱,这批货重2000斤,当废品卖了也能挣4万元!”刘先生十分困惑,自己17万余元的货物,为啥只赔4000元?“问题就在托运单上。”王高垒说。记者看到货运单上的保值一项为空白,运费一项为400元,托运单的“托运人须知”中写道:“建议货物保价运输,否则货损、货差的赔款额只能按照本件的运价的5~10倍计算。”因此鸿泰货运最多赔偿4000元。王高垒说:“我们这是第一次托运物品,根本不知道还能保价运输。填托运单时,货运公司人员也没提醒我们。” tujian.org
昨日11时,记者随刘先生夫妇来到位于郑州南三环尚庄东的鸿泰货运总经理室,负责理赔的崔经理说经调查,经办人弓福民在开具托运单时提醒发货人了,但发货人没有办理。 tujian.org
对此,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说,该条款是物流行业单方制定的,与合同法第311条相抵触,属无效条款,货运公司应负全责。(田震 朱敏)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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